七月:
1.召開各委員會,擬定年度工作計劃。
2.參加總監就職典禮。
3.召開理監事會及例會。
4.收繳上半年度會費及捐款。
5.舉辦擴大月例會。
6.參加複合區總監會議。
八月:
1.召開理監事會及月例會。
2.配合各專區舉辦專區座談會。
3.總監訪問準備工作。
4.中秋佳節聯誼會之籌劃。
5.專題講座/推動國際基金LCIF捐款。
6.參加第1次分區顧問會議。
7.社會服務。
九月:
1.召開理、監事會及例會。
2.總監訪問。
3.舉辦中秋聯誼會。
4.舉辦和平海報比賽.淨山活動。
5.參加領導幹部研僻靜習營。
6.社會服務金(舉辦醫學講座)。
十月:
1.召開理、監事會及例會。
2.關懷青少年防毒宣導活動。
3.敬老尊賢活動(參訪養老院)。
4.社會服務(舉辦養生講座)。
十一月:
1.召開理、監事會及例會。
2.和平海報比賽
3.參加第2次分區顧問會議。
4.遠東區年會。
5.環保愛地球活動。
6.社會服務(11/21捐血、糖尿病防治活動.視力第一)。
十二月:
1.召開理、監事會及例會。
2.反毒活動(關懷青少年)。
3.大型聯合社會服務捐贈儀式暨獅味趣味競賽。
4.監事審查會。
5.舉辦自強活動。
6.社會服務。
一月:
1.召開理監事會及例會。
2.收繳下半年度會費及捐款。
3.社會服務(舉辦兒癌防治) (捐米送愛心)。
4.辦理獅子探索活動。
5.舉辦拯救飢餓活動。
二月:
1.召開理監事會及例會。
2.籌備自強活動。
3.向B 2區申報敘獎。
4.勸募臺灣基金(LCTF)捐款活動。
5.舉辦新春聯誼會。
6.參加認證導師研習營。
三月:
1.召開理監事會及例會。
2.配合參加第3次分區顧問會議。
3.召開提名會議。
4.世界年會報名。
5.社會服務。
6.申請各項獎別。
7.召開會員大會,改選下年度理監事及推選職員。
四月:
1.召開理監事會及例會。
2.參加區年會。
3.社會服務。
4.辦理參加覆合區年會報名註冊。
五月:
1.召開理監事會及例會。
2.監事審查會。
3.接任會長.幹部職員專分區職務講習。
4.參加300複合區年會。
5.籌備各項聯合活動。
6.社會服務(5/21捐血活動)。
六月:
1.召開理監事會及例會。
2.參加世界年會。
3.社會服務。
4.新任會長、理監事及職員交接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