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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log2015-16年度國際和平海報比賽規則

 國際獅子會300B22015-2016年度

   國際和平海報比賽規則

一、比賽主題:分享和平

二、參賽學生年齡:

凡於2001年(民國90年)1116日至2004年(民國93年)1115

日出生之學童,皆有資格參加比賽。

三、評審重點:原創性、藝術性、主題呈現性。

四、參賽海報尺寸大小:

最大不得超過20英吋×24英吋(或50公分×60公分)

最小不得小於13英吋×20英吋(或33公分×50公分)

五、參賽者可使用鉛筆、蠟筆、鋼筆、畫筆、水彩或炭筆作畫(以粉蠟筆、炭筆作畫者,需做噴霧處理,以免塗抹不清。)

六、不接受立體作品,作品不可用照片,不可以黏、釘、綑或其他方式加添任何物件,也不可裱糊或裝框。海報的柔軟度,以可捲起放入直徑兩吋半之郵寄長筒為宜。

七、作品上不可有任何文字(包括數字),作者在海報背面簽名

八、每一位學生僅限一幅作品參賽。每幅作品一位畫者獨自完成

九、截止收件時間:民國1041113日前送達3002區總監辦事處

                  (請注意:若錯過截止時間之作品將失去參賽資格)

十、每分會取一名作品參賽。

十一、參賽作品一律不予歸還。

十二、300B2區獎勵辦法:

    1.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及獎牌一面。

    2.第二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及獎牌一面。

    3.第三名:獎金新台幣肆仟元及獎牌一面。

    4.  作:取五名,各頒獎牌一面。

十三、

※第一名並代表本區參加台灣總會比賽。所有得獎作品將刊登於北獅園地中。

※獲得國際總會決賽之第一名,本區另頒贈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及紀念牌一

  面。

※獲得國際總會決賽之優勝者,本區另頒贈獎金新台幣參萬元及紀念牌一面。

※獲得國際總會決賽之第一名,本區和平海報比賽委員會主席致贈獎金新台

  幣參萬元,以資鼓勵。

※獲得台灣總會決賽之第一名,本區和平海報比賽委員會主席致贈獎金新台

  幣貳萬元,以資鼓勵。

十四、主辦各分會獎勵辦法:

1.    獲得本區前三名、國際決賽之第一名或優勝者,由本區頒贈主辦之分會紀念獎牌一面以資鼓勵,希望各分會踴躍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