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獅子會300B2區總監辦事處 【函】 受文者:如「正本」收受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104)英秘字第067號 主旨:增修本區今年度舉辦大型聯合社會服務,捐贈新北市衛生局『復健站復健器 材設備』敘獎辦法,敬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通過,增修本區今年度舉辦大型聯合社 會服務,捐贈新北市衛生局『復健站復健器材設備』,本區敘獎辦法原 文4.-分會或團體樂捐五萬元(含)以上者,致贈感謝牌乙面並落款 於復建站內。 修正後:增加分會每位獅友全部認捐新台幣壹仟元以上者,分會得落款於 所屬復建站內,獅友個人樂捐五萬元(含)以上者,致贈感謝牌乙面並得於 所有復健站內落款。 二、敬請各分會將此社會服務捐贈者之名錄及個別金額提報本區彙整,將社 會服務捐款金額匯款至B2區帳戶,並將收據(註明捐贈項目)傳真或郵寄到B2區 帳戶:陽信商業銀行溪洲分行 帳號:03045-000094-5 戶名:臺灣省國際獅子會第九聯合會 三、復建站預定捐贈時間: 鶯歌站:104年12月、貢寮站:105年1月、平溪站:105年2月 坪林站:105年3月、瑞芳站:105年4月 正本:第一副總監、第二副總監暨全體區內閣、前監督、前總監、前總裁、 專區主席、分區主席、 常務理事、理事、監事、總監特別顧問、總監特別助理、委員會主席、講師團。分會會長 總 監 何 碧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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