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第一副總監、第二副總監暨全體區內閣、GAT執行長、GMT協調長、GST協調長、LQT執行長、校園專家執行長、專分區主席、全體講師、各分會會長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1日
發文字號:(107)秘雲字第002號
附件:
主旨:茲辦理「本區2018-2019年度講師團講師巡迴分會專題演講」活動, 及教育獎勵獲獎辦法,請 查照。
說明:一、為使本區每位講師適才適所發揮其專長,今年度各分會在邀請講 師專題演講,將由講師團統一指派講師至各分會專題分享,請各分會於15天前上B2區網站提出申請登錄,為(敘獎依據)詳細告 知日期、時間、地點、對象、講題,或由講師團指定專題皆可, 講師團將依據各分會安排之日期,選派本區優質講師到各分會作 獅子經驗分享,希望透過了解獅子會光榮歷史、現在成就及未來 願景,以提升獅子會正面形象,從而以獅子會為榮。
二、敘獎辦法︰
1.分會教育獎:(計至三月底)(本獎項於區年會時頒發) 凡年度內各分會邀請講師團講師專題分享或外聘講師者,每次累 計一分,合併舉辦者均分分數,累計分數最多者,取前八名,分 數同額者得並列。講師團將依據分會上傳網站登錄資料,統計分數為分會得獎依據。(並請檢附講師至分會分享照片為證)
2.專區主席教育獎:(計至三月底)(本獎項於區年會時頒發)本年度專區內之各分會累計邀請講師團講師專題分享者之積分
分數最多者取前三名。(唯該所屬專區主席至少應邀請講師專題分享一次以上)
3.分區主席教育獎:(計至三月底)(本獎項於區年會時頒發)本年度分區內之各分會累計邀請講師團講師專題分享者之積分
分數最多者取前五名。(唯該所屬分區主席至少應邀請講師專題分享一次以上)
4.分會會長教育獎: (計至三月底)(本獎項於區年會時頒發)本年度各分會累計邀請講師團講師專題分享者,之積分分數最多
者取前八名敘獎。
5.以上獎項得獎條件:每次專題分享須事先提出申請,講師須經講 師團統一指派為得獎條件。
三、B2區網址:www.lions300b2.org.tw
四、實施期限︰107年7月1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
總 監 歐麥水雲
GLT/講師團團長 廖有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