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獅子會300B2區三樓會議室使用規則】 中華民國110年1月1日起實施 一、 依據中華民國109年11月24日理監事會議通過【國際獅子會300B2區總監辦事處資產管理辦法】,國際獅子會300B2區資產管理小組制定【國際獅子會300B2區三樓會議室使用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 二、 三樓會議室除B2區召開區務會報、理監事會議、活動籌備會及區辦事處同意之活動優先使用及免收場地費之外,其餘時間可提供獅友教育、研習課程及專區、分區、分會會議使用。 三、 使用細節如下: 1. 使用時間:每日早上9:00至中午12:00、下午1:30至4:30、晚上6:30至9:30等三時段。 2. 場地費每時段三小時新台幣$500元。 3. 申請程序: (1).請於使用前7日,親洽〈資產管理小組〉向辦事處主任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給財務長。 (2).場地使用結束後,經事務長確認無違反本規則後,無息退回保證金。 (3).門禁卡於使用場地當日向事務長借出及歸還,並由雙方簽名確認。 4.使用者必須維護環境的清潔,不可隨意張貼海報,以免損壞牆壁及其他物品。 5.嚴禁於本大樓內任何場所抽菸。 6.禁止使用明火煮食。 7.禁止攜帶寵物入內。 8.禁止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9.嚴禁賭博、其他違法之行為及攜帶任何違禁物品。 10.音量控制、噪音管理以住宅區噪音防制法為標準。 11.使用結束後,環境應清潔整理,物品、設備需歸回原位,垃圾請依照規定分類, 放置指定處。 12.離開前,請將冷氣、風扇、電源關閉並確認門窗關好後通知事務長確認無誤再行離開。如違反上述規定,每次扣除保證金新台幣$500元。 13.如有損壞設備需照價賠償。 14.進出大樓須遵守豐田甲天廈大樓管理規定。 四、 本規則若有不足處,經〈資產管理小組〉召開會議討論後取得共識修正之,並提B2區行政團隊會議通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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