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會資料上傳
分會資料修改
會員資料管理
講師專題演講
公文
LCIF資料編輯

分會會員人數異動須於每月24日24:00前上網填報,7-12月上半年度會費依6月會員人數繳納

catalog本區2010-2011年度敘獎辦法

國際獅子會3OO-B2區總監辦事處

地址:板橋市溪城路1053

電話:(022686-1000

傳真:(022686-1009

E-mailchulien.ho@msa.hinet.net

受文者:專區主席、分區主席、敘獎委員會主席

分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830

發文字號:(99)龍字第021

附件:

主旨:檢附本區2010-2011年度敘獎辦法一份,請 查照

說明:本敘獎辦法依據今年度第一次區務會報暨第二次理監事會議決議通過

,請各分依據敘獎辦法執行,以獲得最高榮譽及獎項。

總 監 黃文龍

 

 

國際獅子會300-B2區2010-2011年度敘獎辦法

第一條‧目的:本區為獎勵年度內各會及各會員,能各按其職,充份發揮智慧與能力,使各會各項會務平衡推展,以貫徹獅子精神達成目標,特訂定國際獅子會300-B2區2010-2011年度敘獎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以資表揚。

第二條‧適用範圍:凡本區各分會及會員,如其服務實績符合本敘獎辦法標準,除總會或本區另有規定外,得依本規定辦理敘獎。

第三條‧獎項:本辦法分為分會團體獎、個人獎及綜合評分敘獎,其內容如下:

壹.分會團體獎:

第一項.新會發展獎:本獎項於區年會時頒發

1、特等獎:各分會年度內輔導成立二個新會以上者。

2、優等獎:各分會年度內輔導成立一個新會者。

第二項.發展會獎:(以六月底報本區之會員數為準)本獎項於總監交接時頒發

1特優獎:本年度內各分會會員淨成長人數最多前三名

2、優等獎:本年度內各分會會員淨成長人數名以上分會。

第三項.LCIF(國際獅子基金)獎:(本獎項於區年會時頒發)

1、依各分會年度內認購LCIF以(金額÷人數)比率最多前三名之分會(會長必

須認購)

2、依各專區年度內認購(金額÷人數)比率名(惟所屬專區主席必須認購)

3、依各分區年度內認購(金額÷人數)比率之前名(惟所屬分區主席必須認購)

4、分會年度內認購數量最多者取前三名。

第四項最傑出分會獎:(本獎項於年會時頒發

凡獲得本區綜合評分總分最高分數、並同時獲得本區社會服務鑽石獎分會者。

第五項傑出分會獎:(本獎項於年會時頒發

凡各分會平均每位獅友LCIF認購總額達500美金以上

第六項.團體綜合特等獎: (本獎項於各分會年度交接時頒發

按照綜合評分之總分數達三二O分以上

第七項.團體綜合優等獎:(本獎項於各分會年度交接時頒發

按照綜合評分總分數達二七O分至三一者。

第八項.保留會員獎:六月三十日止(本獎項於年度總監交接時頒發)

年度內各分會保留原會員績效95%以上者。另設百分百會員保留獎。

第九項.社會服務鑽石獎:(本獎項於總監交接時頒發)(請附社會服務明細表)

社會服務金額以(金額÷會員人數)比率最多前三名之分會。

第十項.社會服務金獅獎:(本獎項於各分會年度交接時頒發

凡年度內社會服務之金額平均每位會員達新台幣壹萬捌仟元以上者(請附社會服務明

細表)(不包括事務費、行政費、餐旅費、自強活動、購置會館費用等非相關費用)

第十一項.社會服務銀獅獎:(本獎項於各分會年度交接時頒發

凡年度內社會服務之金額,平均每位會員達壹萬元以上者(請附社會服務明細表)

(不包括事務費、行政費、餐旅費、自強活動、購置會館費用等非相關費用)

第十二項.捐血活動特別獎:(至六月三十日止)(本獎項於年度總監交接時頒發)

1、 各分會本年度內舉辦捐血活動之袋數分為:1向捐血中心申請派車到場做捐血活動取前五名2向捐血中心申請定點捐血站做捐血活動取前二名(以捐血中心數據為準、合辦者應以會數平分袋數為依據)

2、 單日捐血袋數最多者。

第十三項.關懷青少年特別獎:(本獎項於各分會年度交接時頒發)(附活動證明文件照片)

金鐸獎:本年度推動「關懷青少年」活動,每分會每位會員平均達新台幣仟元以上者。

第十四項.傑出公關服務獎:(本獎項於各分會年度交接時頒發)附活動證明文件

各分會本年度內接受電視媒體或各大報紙,有關社會服務、獅子主義形象提昇之專

訪報導者

第十項.植樹造林特別(本獎項於區年會時頒發)以會員人數百分比計算,取前六名。

貳.個人獎:

第一項.輔導新會(含少獅會)特別獎(本獎項於總監交接時頒發)

1、專區主席:本年度內輔導一個新會以上者。

2、分區主席:本年度內輔導一個新會以上者。

3、導  獅:具備導獅認証資格者,本年度內輔導成立一個新會以上。

4、會  長:本年度內輔導成立一個新會以上者。

第二項.發展會:(以二月底報本區之會員數為準)(本獎項於各分會年度交接時頒發

1特等獎:各分會本年度內會員推員入會位以上之獅友。

2優等獎:各分會本年度內會員推員入會位以上之獅友。

3、專區發展會特優獎:各專區年度內會員淨成長人數淨增人數÷分會數)比率第

一名之專區主席(每一專區主席至少舉行一次發展會員宣導)為得獎要件。

4、分區發展會特優獎:各分區年度內會員淨成長人數淨增人數÷分會數)比率之前二名之分區主席(每一分區主席至少舉行一次發展會員宣導)為得獎要件。

第三項.卓越領導獎:(本獎項於區年會時頒發)。

分會同時獲頒下列二種獎項之會長應得此

1發展會員特優獎(2)傑出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