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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會會員人數異動須於每月24日24:00前上網填報,7-12月上半年度會費依6月會員人數繳納

catalog國際獅子會300-B2區2011~2012年度和平海報比賽

國際獅子會3OO-B2區總裁辦事處

地址:板橋區溪城路1053

電話:(022686-1000

傳真:(022686-1009

E-mailchulien.ho@msa.hinet.net

受文者:分會會長

和平海報委員會主席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831

發文字號:(100)獅字第020

附件: 本年度和平海報比賽規則

主旨:舉辦「國際獅子會300-B22011~2012年度和平海報比賽,請

查照

說明:一、本年度和平海報比賽主題「兒童了解和平」

二、參賽成績取第一、二、三名及佳作取五名。個人及分會獎勵辦法依比賽規則辦理,請參閱附件。

三、敬請各分會配合舉辦,每分會取一名作品參加本區總決選,以期甄選出最傑出作品送交台灣總會參賽。

四、截止收件時間:1001115日前送達本區總裁辦事處。

總 裁 歐金獅

 

國際獅子會300-B22011-2012年度

國際和平海報比賽規則

一、比賽主題:兒童了解和平

二、參賽學生年齡:

凡於1997年(民國86年)11162000年(民國89年)1115

日出生之學童,皆有資格參加比賽。

三、評審重點:原創性、藝術性、主題呈現性。

四、參賽海報尺寸大小:

最大不得超過20英吋×24英吋(或50公分×60公分

最小不得小於13英吋×20英吋(或33公分×50公分

五、參賽者可使用鉛筆、蠟筆、鋼筆、畫筆、水彩或炭筆作畫(以粉蠟筆、炭筆作畫者,需做噴霧處理,以免塗抹不清。)

六、不接受立體作品,作品不可用照片,不可以黏、釘、綑或其他方式加添任何物件,也不可裱糊或裝框。海報的柔軟度,以可捲起放入直徑兩吋半之郵寄長筒為宜。

七、作品上不可有任何文字(包括數字),作者在海報背面簽名

八、每一位學生僅限一幅作品參賽。每幅海報限只能出自一位畫者。

九、截止收件時間:民國1001115日前送達3002區總裁辦事處

(請注意:若錯過截止時間之作品將失去參賽資格)

十、每一位學生僅限一幅作品參賽。每幅作品限一位作者獨自完成。

十一、每分會取一名作品參賽。

十二、參賽作品一律不予歸還。

十三、300B2區獎勵辦法:

1.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及獎牌一面。

2.第二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及獎牌一面。

3.第三名:獎金新台幣肆仟元及獎牌一面。

4. 作:取五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及獎牌一面。

※所有得獎作品將刊登於北獅園地中。

※第一名並代表本區參加台灣總會比賽。

※獲得國際總會決賽之第一名,本區另頒贈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及紀念牌一

面。

※獲得國際總會決賽之優勝者,本區另頒贈獎金新台幣參萬元及紀念牌一面。

※獲得國際總會決賽之第一名,本區和平海報比賽委員會主席致贈獎金新台

幣參萬元,以資鼓勵。

十四、主辦各分會獎勵辦法:

1.獲得本區前三名、國際決賽之第一名或優勝者,由本區頒贈主辦之分會紀念獎牌一面以資鼓勵,希望各分會踴躍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