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獅子會3OO-B2區總裁辦事處 函 地址:板橋區溪城路105號3樓 電話:(02)2686-1000 傳真:(02)2686-1009 E-mail:chulien.ho@msa.hinet.net
受文者:分會會長 高爾夫球委員會主席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 發文字號:(100)獅字第021號 附件: 本年度高爾夫球聯誼比賽辦法 主旨:舉辦「國際獅子會300-B2區2011~2012年度總裁盃高爾夫球聯誼 賽」,請 查照。 說明:一、為提倡休閒活動,以球會友,增進獅誼交流,本區將舉辦2011-2012年度總裁盃高爾夫球聯誼賽。 二、比賽日期:100年11月14日(星期一)。 三、比賽地點:大溪高爾夫球場(大溪鎮永福里日新路168號)。 四、檢附比賽辦法及報名表,敬請貴會愛好高爾夫球獅兄、獅嫂、 獅姐、獅姐夫踴躍報名參加比賽。 五、自即日起接受報名登記至100年10月17日截止。 六、參加費用:每位新台幣3000元(含果嶺費、桿弟及球場車費等) 七、本區帳戶: 陽信商業銀行溪洲分行 戶名「臺灣省國際獅子會第九聯合會」, 帳號活期儲蓄存款03045-000039-2 匯款人請【簡寫貴會會名如○○會】。 總 裁 歐金獅 國際獅子會 300-B2區 2011~2012年度總裁盃高爾夫球聯誼賽比賽辦法 宗旨:為提倡休閒活動以球會友,增進獅誼交流。
一、比賽日期:100年11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50時整採每洞同時開球。 二、比賽地點: 大溪高爾夫球場。(大溪鎮永福里日新路168號 03-3875669) 三、報到時間:100年11月14日上午09:50前完成報到。(10:30開球儀式) 四、報名地點:B2區總裁辦事處,請各分會統一填寫參賽者名冊報名。 五、報名時間:自即日起接受報名登記至100年10月17日截止。 六、參加資格:凡300-B2區愛好高爾夫球的獅兄、獅嫂、獅姐、獅姐夫等皆可參加,培訓、職業選手及教練請勿報名參賽。 七、比賽分組:團體組(以各分會成績最優前四名計算)、個人組。 八、比賽規則: 1.依當地球場單行規則為準,比賽如有任何糾紛,以大會裁判判決為最後裁定為準。 2.淨桿採用新新貝利亞差點計算法,以電腦程式作業(從18洞任意抽出12洞計算,成績排名以電腦為準)。 3.總桿成績相同時由第18洞起逆比,淨桿相同時以差點低者為優勝,若差點相同時由第18洞起逆比,個人組及團體組成績相同時,擇優成績由18 洞逆比(此18洞逆比標準桿須相同,並由裁判認定之)。 4.團體組以各分會報名參賽者,當日最優前四名合計總桿成績,報名不足四位者不予計算團體成績。團體比賽者,亦可分開計算個人成績。 5.參賽者同組獅友計分卡必須交換記分成績,賽後並簽名確認後繳卡。 九、參加費用:每位新台幣3000元(含果嶺費、桿弟及球場車費…等),由B2區統收統支,報名同時繳交費用,屆時未出席者,不得頂替,所收費用不退回,移作捐款。其餘費用如餐費及頒獎費用由本活動募款專款提供,球場賣店自理。 十、獎項/獎品: 1.設總裁、若干前總監、副總裁、區內閣、專區主席、分區主席、委員會主席、會長聯誼會主席、專分區主席聯誼會總召等特別獎。 2.總桿第1~5名獎盃乙座、獎品乙份;總桿第6~10名獎品乙份(6~10名亦可計算淨桿成績)(總桿第1~10名代表我B2區進軍參加複合區比賽)。 3.淨桿第1~5名獎盃乙座、獎品乙份;淨桿第6~10名獎品乙份。 4.團體組冠軍獎盃乙座獎品各乙份。 5.近洞獎:標準桿3桿6洞獎品乙份。 6.B.B :獎品乙份。 7.一桿進洞獎:此獎項設於每區之三桿短洞,每洞皆可得獎,每洞獎金新台幣伍萬元。 8.逢運跳獎:淨桿第15、25、35、45、55…逢5得獎,以此類推獎品乙份。(得獎者不在場以前一名遞補以此類推)。 9.如有未頒發或多餘獎品,最後將以摸彩方式頒出。 十一、參加紀念獎:參賽者贈送球一條、帽子一頂、礦泉水一瓶及長袖休閒服一件。 十二、頒獎:比賽結束後當天在球場餐廳舉行頒獎暨聯誼晚會,得獎者必須在場。
備註: 1.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2. 請重視準時、守時、惜時原則,各參賽者請於09:50報到,以利安排出發,請務必準時。從統一出發點算起之遲到者,亦可參加打球,但不計算成績,敬請見諒。 3. 每組若有二名以上或以上準時報到參賽,即照常開球出發,若僅一名準時報到參賽,則由比賽組安排與另一組合併比賽,仍可計算成績。 4. 開球時間,由比賽組排定後,將另專函通知各分會及參賽者。 5. 本次比賽獎品豐富,請各位獅友提早報名。 獎項、獎品在當天比賽前公佈於球場,請各位獅友加油!加油! 2011-2012年度總裁盃高爾夫球聯誼賽報名表 所屬分會 休閒服尺寸M、L XL、2L | 姓名 | 差點 | 地址 | 電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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