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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會會員人數異動須於每月24日24:00前上網填報,7-12月上半年度會費依6月會員人數繳納

創會授證典禮程序

一、主題:國際獅子會三○○B2區 ___ ___ 獅子會創會授證典禮
二、程序:
(1)典禮開始
(2)主席就位鳴開會鐘(由輔導會會長擔任)
(3)全體肅立
(4)唱國歌
(5)向國旗暨 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
(6)誦讀獅友八大信條
(7)介紹貴賓及友會代表
(8)主席致詞並報告新會籌備經過
(9)總監(監督)致詞
(10)總監(監督)代表國際總會頒發證書
(11)新會員入會宣誓(新會員如於成立大會時完成宣誓者從略)
(12)理監事暨會職員宣誓就職(宣誓後,會長由監誓人佩掛職務彩帶,各會職員由會長佩掛)。
(13)創會會長致詞
(14)監誓人致詞
(15)贈會旗(由輔導會致贈)
(16)貴賓致詞
(17)社會服務(無此項者從略)
(18)贈送紀念品
(19)唱我獲得獅子精神岡
(20)鳴閉會鐘(創會會長為主席)
(21)禮成

三、注意事項:
(1)新會應於接到國際總會之證書後,定期舉行授證典禮。
(2) 授證典禮日期不得超過成立大會後九十天。。
(3)新會授證典禮應簡單隆重,不宜過於奢靡浪費,亦不得與任何紀念會或與友會合併舉行。
(4)授證後,新會應將授證實況,填報副區及國際總會。
(5)授證典禮前或成立大會後九十天內入會者,均為創會會員。
(6)第一屆會長於授證後第一年稱創會長,一年後稱首任會長。
(7)創會授證之請柬應由輔導會會長、導獅及創會長共同具名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