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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會會員人數異動須於每月24日24:00前上網填報,7-12月上半年度會費依6月會員人數繳納

會議程序及規則

理(監)事會程序(宜由秘書擔任司儀)

一、會長宣佈開會
二、報告出席人數,並宣佈缺席者名單
三、介紹貴賓(上級獅友)
四、主席致詞
五、貴賓致詞
六、秘書報告:
  (1)宣讀上次會議記錄(由主席主持,若非人手一冊應逐條宣讀)
  (2)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3)報告政府或區及總會等之函件
  (4)會務情況
  (5)其他事項
七、財務報告
八、各委員會工作報告
九、討論事項:
  (1)前次會議未定案之事項
  (2)本次會議預定討論之議案(應有主旨、說明及辦法)
十、 臨時動議
十一、散會。

注意事項
(1)會場宜懸掛獅子旗幟、會議標示及六大目標、八大信條。
(2)開會時間二小時以內為原則。
(3)出席人員:會長、前任會長、各副會長、秘書、財務、總管、連絡及四名理事(監事)含會員發展委員會召集人。
(4)列席人員:前會長及會議有關之委員會召集人。
(5)出席人員達到法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即請會長宣佈開會,決議由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註:監事會如另行召開時,則大部分議題為討論財務問題及本會程序、討論案之合法性及執行成效,餘大致與上同。

例會

  例會乃集交誼、研討獅子主義、專業知識與一般會務進行之多元性質,與理事會功能不同,至於例會程序依照國際總會規定,可依下列程序進行:
例會程序(宜由秘書權充司儀)
一、會長鳴鐘開會
二、全體肅立
三、唱國歌
四、向國旗暨 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
五、誦讀獅友八大信條
六、介紹來賓(上級獅友)
七、會長致詞
八、來賓致詞
九、秘書、財務、委員會召集人報告
十、貴賓演講或其他節目(獅子主義詮釋、專題演講、慶生會、新會員宣導、頒獎等)
十一、獅友點滴(由連絡主持)
十二、唱我獲得獅子精神
十三、會長鳴鐘散會
附註:
例會時間以不超過一小時卅分為宜,以獅友聯誼為主。
例會每月舉行二次,最近各會為顧及獅友出席會議過於頻繁,亦有理事會於例會前一小時在原地舉行,但需準時開會,並且議題要充分準備,否則會議會產生沒效率之缺失。
各會,例會召開時宜請各獅友提早到達會場,先行自由聯誼,並請出席及接待委員會委員輪值與各前會長於會場入口處接迎來賓及獅友,尤其對新會員座次應妥為安排,並介紹鄰座獅友認識,相互交談,使新會員及來賓有賓至如歸之感。
例會主席台座位次,須依總會所訂之禮儀標準及當地之習慣。慶典或例會中如邀請貴賓演講時,其席位須設於會長(主席)之右手、會長左手為一、二、三副會長。至於介紹來賓,其次序原則為:
(一) 邀請之非獅友主賓最先介紹
(二) 獅子會出席者職務介紹,其層次多寡視集會性質及時間許可衡量做採決,如出席者中有來訪之友會或國外姐妹會獅友參加,亦比照獅子會次序規則辦理(詳見國際獅子會官方禮節規定,可由資深獅友代替主席或司儀介紹,以免失禮)。
(三) 會場佈置須有獅子會旗及獅子相關旗幟以凸顯獅子精神,會議宜簡單隆重。


聯合例會(專分區)

(一) 獅友戴獅子帽並佩掛名牌 (如無社會服務得免戴獅子帽)。
(二) 上級獅友不戴胸花以佩戴出席證。
(三) 會長須佩掛職務彩帶。
(四) 邀請獅嫂(獅姐夫)參加。
(五) 頭銜:國際獅子會三OOB2區__專區 (__區)聯合例會。
(六) 所屬分會輔導之少獅會會職員應邀請參加。


聯合例會(專、分區)程序表:
一、主席就位(專區主席或分區主席)
二、主席鳴開會鐘
三、全體肅立
四、唱國歌
五、向國旗暨 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
六、誦讀獅友八大信條
七、介紹貴賓及友會代表
八、宣讀賀電
九、唱歡迎總監(監督)歌(非與總監訪問合併舉行時從略)
十、主席致詞
十一、新會員入會宣誓(無此項從略)
十二、各會會長會務報告(每人三分鐘不必致意稱呼,各會應準備書面報告)
十三、總監致詞
十四、貴賓致詞
十五、專題演講(無此項從略)
十六、聯合社會服務
十七、獅友點滴(無此項從略)
十八、唱我獲得獅子精神
十九、主席鳴閉會鐘
二十、散會
註:若與總監(監督)訪問合併舉行,則13-17項取消,改為總監訪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