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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衣帽穿戴場合

一、國際總會就獅子衣帽穿戴之場合,除就現任或曾任國際總會職員之獅友有規定外,對一般獅友之穿戴場合並無硬性規定。茲參照多數意見,並參酌國外現況,作出三○○複合區獅友獅子衣帽穿戴場合統一規定如后:
1.在國內做社會服務及新獅友宣誓入會時,一律穿戴獅子衣帽。
2.參加國際會議,一律不穿戴獅子衣帽,但主辦單位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3.其他場合,按各主辦單位在邀請函內之規定穿戴。
4.現任或曾任國際總會職員之獅友及配偶(國際理事、前國際理事、總監、前總監及現任或曾任國際總會聘任之職員及其配偶)已佩戴國際總會頒給之不同形狀大小,有職稱之名牌者,得依國際總會規定免穿戴獅子衣帽。
5.參加獅子會各項活動,除現任或曾任國際總會職員、現任複合區或副區職員,得佩帶國際總會、複合區或副區有職稱之名牌外,各分會獅友均應佩戴分會製發之獅友名牌。


二、各主辦單位,應如何在邀請函內規定穿戴獅子衣帽,謹建議如后:
1.創會授證典禮:主辦會獅友穿戴獅子衣帽,友會獅友得只戴獅子帽。
2.姐妹會締盟:主辦會獅友穿戴獅子衣帽、友會獅友得只戴獅子帽。
3.聯合例會:(1)會長應著獅子衣帽並佩掛職務帶;(2)獅友只戴獅子帽,但無社會服務項目時,可不戴獅子帽。
4.授證週年紀念典禮:只戴獅子帽。
5.新舊會長交接:只戴獅子帽。
6.理監事會議:佩帶名牌、不穿戴獅子衣帽。
7.例會:佩帶名牌,不穿戴獅子衣帽。
8.成立大會:佩帶名牌,不穿戴獅子衣帽。
9.參加複合區及副區年會:只戴獅子帽。